各单位:
为做好学院2012年度科研业绩的统计和考核工作,请各单位和老师按以下要求提交年度科研业绩材料:
1.科研业绩为2012年个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;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艺术作品、学术著作;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。
2.各教学单位由系务助理负责统计、提交,机关及其它非教学单位请直接提交科技部。
3.此次提交的科研项目、专利等业绩材料仅限于尚未在科技部存档的业绩,原已存档的不需重复提交。
4.学术论文、艺术作品、学术著作由院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统计,其它完成人单位不重复统计。
5.请各单位下载附件“2012年度学院学术论文统计表”填写,学术论文须提供复印件[含三大检索收录证明(如有)、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及封底]。在网络数据库(如CNKI)下载打印的学术论文不予审核,录用证明不能作为学术论文统计的证明材料。
6.艺术作品收藏须提供证明材料及作品复印件一份,学术著作须提供样书两本。
7.统计日期截止至2012年12月12日,请各单位在截止日前将学术论文统计表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科技部211办公室(审原件,留复印件),逾期不予受理。
8.未尽事宜请与科技部童向兰联系,联系电话:2305627。
附件:2012年度学院学术论文统计表
科 技 部
2012年12月4日